为切实提高大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,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。5月15日,郯城消防大队党委决定组织全体干部及文员开展交通安全法规教育,全面提升机动车驾驶员文明行车意识。
会议上大队干部针对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出现的超速行驶、闯红灯、随意变道等不文明驾驶行为进行了细致分析,阐明了不文明驾驶行为的危害。最后,就驾驶员文明行车意识的培养和大队车辆管控提出了具体要求,一是抓思想教育,全面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。管车先管人,管人先管思想,是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,也是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。要认真抓好条令条例、交通法规、安全行车常识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,根据季节和任务不断变化的实际,有针对性地搞好季节性预防事故教育,加强心理教育和疏导,增强驾驶员心理承受能力,打牢驾驶员依法行车、安全行车的思想根基;二是抓素质培养,解决驾驶技能不精的问题。不断提高驾驶员的综合素质,是预防车辆事故的有效措施,要定期对驾驶员的思想品德、作风纪律、技术状况进行考核,对考核不合格、素质不过硬的驾驶员要进行继续教育,待考核合格后再继续使用;三是抓作风养成,解决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。要认真做好车辆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工作,对可能发生车辆事故的部位和时机进行透彻分析,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,积极主动地做好防范工作。要教育驾驶员文明驾车,时刻树立忧患意识,克服特权思想,认真遵守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和交通法规,切实为部队负责、为家庭负责、为个人负责,牢记职责,时时居安思危,警钟长鸣;四是抓制度建设,严格坚持车辆使用管理制度。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、措施,认真履行和贯彻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规定,规范派车用车审批手续,从源头上做好车辆监管。(郯城消防大队 )
|